通知公告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恪守纪律“红线”,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恪守底线
1.严禁公款支付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2.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等;
3.严禁公车私用或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用于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4.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5.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报告制度,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严禁值班期间守岗人员擅离职守。
二、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党支部、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要倡导文明之风,崇尚科学,用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二要倡导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祭祀,革除陋习,不在山林、草地、路边、广场、交通要道附近焚香烧纸等,通过敬献鲜花、家庭追思、植树绿化等环保方式缅怀故人。
三、强化监督、履职担当
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医院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盯清明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严肃追责问责。
电话举报:(0471)12388
网络举报:neimeng.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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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