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五一”节将至,按照自治区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九不准”要求,同步抓细抓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就加强2021年“五一”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及其提供的赠品、私人旅游活动及各种赞助或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8.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
9.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在节日及当班工作期间不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散布有悖于组织原则的言论。严禁饮酒、上班时间上网看影视剧、玩游戏、购物、炒股等。
二、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各支部、科室负责人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坚守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471-6351191
中共红宝石hbs9988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